首页 | 找医院 | 找医生 | 专家答疑 | 在线咨询 | 百科 | 新闻 | 电话咨询 | 疾病库 | 图库 | 专家访谈 | 经验分享

您的位置:新闻 > 山东新闻 > 医路同行 >

山东在240家药店试点销售奶粉

时间: 2014-01-16 13:23  来源:中国医药报   编辑: 媛媛

  据了解,13日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正式在山东启动,而且按照工作的部署,试点工作今年将在全省17个地市的240家药店进行。

  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牵动着家长的心。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总局有关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的要求,去年,山东已在部分药店进行了先期探索。山东省局近日下发通知指出,从今年开始,正式启动在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将在全省选择240家药店试点。其中济南、青岛各选取20家,淄博、烟台、潍坊、济宁、泰安、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各选取15家,枣庄、东营、威海、日照、莱芜各选取10家药店试点。

  试点坚持企业自愿与实施专项许可相结合。对参与试点的药店做出了严格要求,药店要符合食品流通许可规定的条件;药店管理规范,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且能够严格落实,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商品被有关部门处罚的记录;具有相应经营环境和营业面积,具备专区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费专业指导的人员和能力;经营规模较大,服务能力较强,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

  通知还对专柜销售提出了明确要求,药店应当在销售场所设置专门的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奶粉,并在销售柜台、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立销售专柜提示牌,提示牌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柜空间大小而定,但应采取“绿底+白字(黑体)”式样。库存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单独存放,并与库存的药品隔离,禁止混放。

  (张子欣)

热点文章

我国胃肠疾病发病率已高达20%
我国胃肠疾病发病率已高达20%

近日,有调查显示,目前胃肠病的发病率已超两成,而且据知名医院内科专家透露,五十岁以上的男性现在已经成为胃肠疾病最容易患上的人群,所以专家建议,45岁以上每年要进行定期检查。[详细]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