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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纳入省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市

时间: 2014-01-09 15:25  来源:安阳市政府   编辑:

  往年,我市农民朋友不幸生了大病,新农合报销后,自己还要自付剩余的医疗费。自今年起,二次报销会帮助农民解忧。1月6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我市被省卫生厅定为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市,自今年1月1日起,全市参合农民一旦生了大病,新农合报销后,可申请二次报销,二次报销的比例将不低于50%。

  据了解,我省于2013年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工作,郑州和新乡作为第一批试点已经启动了大病保险政策。在两市试点的基础上,经过积极申报,我市成为今年9个试点市之一。市卫生局农村卫生管理科科长王霞告诉记者:“新农合大病保险是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在享受新农合补偿政策的基础上,依托商业保险机构,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再次补偿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王霞对这项工作的资金来源、保障对象、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补偿程序以及大家关心的启动时间做了详细说明。我市将从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大病保险资金,不额外向农民群众收取费用。凡我市按政策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均可享受大病补偿。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新农合大病报销呢?王霞解释说,在新农合补偿及各类社会救助等第三方支付后的个人自付的合规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可以是一次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是一年内累计的医疗费用。这个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不局限于新农合报销目录。我省规定新农合报销及第三方支付后超过起付线部分,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再次补偿,起付线的高低要根据每个地市实际情况确定。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将逐步提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商业保险机构将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或委托医疗机构提供即时结算服务,尽最大可能方便农民朋友。

  王霞说,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我市将力争在2014年3月底前完成方案的制订工作,并尽早开展兑付工作。但不管从什么时候启动,今年1月1日起就诊的患者都在补偿范围内。目前,市卫生局正委托省级专家对我市新农合基本数据进行测算,协同有关部门起草制定我市的初步方案,并积极筹备商业保险机构的招标等前期工作。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希望更早地给广大农民朋友带来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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