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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将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时间: 2013-11-15 10:56  来源:合肥日报   编辑:

  目前,我国政府出台了许多保障群众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的政策,但是对于绝大多数普通家庭来说,一场重大疾病下来,整个家庭都几乎崩溃,政府给的基本医疗补助金在大病面前如杯水车薪。

  继蜀山区试点之后,今年,失独家庭社区居家养老关怀服务将在各区全面推广。记者昨日获悉,目前,合肥已基本形成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为困难群众筑起生活保障线。

  低保年年提标

  截至今年10月,全市城市居民保障对象达45582人,保障标准月人均410元;农村居民保障对象166360人,保障标准年人均1800~2000元(四县一市)。按照“十二五”期间居民收入倍增计划要求,每年提标增幅及人均补差增幅不低于10%。

  五保提标六次

  五保供养推出了“合肥模式”,截至目前已实现六次提标。从今年起,对全市散居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再提高,从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提高到2200元。五保对象医疗护理也有了保障,全市统一推行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以每人每年150元的保费标准为全市43382名五保供养对象办理医疗护理保险。这一制度的建立,在全省乃至全国均为首创。

  去年,蜀山区与省计生协会等单位合作,对100名年满60周岁的失独老人开展为期1年的社区居家养老关怀服务,成立“怡养家园服务中心”,这一模式今年将在我市各区广泛推行。

  试点大病救助

  今年全市医疗救助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在市区范围统一救助政策,改变了以往不同区救助对象和报销比例不一的状况。特别是临时医疗救助打破户籍限制,首次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畴,实现了同城同救。对于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就医则可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贴。

  在全市统一医疗救助政策的基础上,我市还大力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重点解决城乡困难家庭在各项救助之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依然难以承担的问题。目前该项工作已在长丰县试点,明年将在全市推开。

  在我国,各项政策都是在发展中不断的完善、改革,各地除了保障群众基本医疗服务之外,不断的增加其他优惠政策,让群众在重特大疾病面前也不在发愁,大大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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