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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成立首家区级医患纠纷调委会

时间: 2013-10-25 10:49  来源:中安在线   编辑:

  近些年,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迅速,在发展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很多问题,其中医患矛盾成为医疗领域中最大的矛盾,医疗纠纷案件频频上演,给患者、家属等带来了严重的伤害。

  据合肥晚报报道,遭遇医患纠纷理赔无门,走法律途径成本高,患者家属到医院讨要说法的“医闹”现象时有发生。令人欣喜的是,这种情况将有所改善。昨天(24日)上午9:00,包河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揭牌,为合肥市区成立的首家区级“医调委”。

  “医闹”有了解决新途径

  包河区现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46家,其中,省市级综合性医院14家、专科医院9家。包河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总的来看,医患关系和谐,但是,也呈现医患纠纷数量加大、对立程度加大和处置难度加大的趋势。”

  她解释,现在医患纠纷大多涉及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情绪对立,行为方式激烈,稍处置不当,极易使个体性纠纷引发为群体性纠纷、行业性矛盾演变为社会性矛盾。

  现有“私了”成功率低,“官司了”费时费钱费精力,造成医患双方不信任、不协调,医患纠纷不断累积、恶化。

  总之,医患纠纷“大闹多赔”、“小闹少赔”等不良现象的存在,模糊了已有的医疗事故赔付标准,扭曲了社会的正义与公平,而且,危及社会诚信的底线。

  “因而,成立区级医患纠纷人民调委会,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消除不和谐因素,具有重要意义。”相关负责人表示。

  三方机构公信力更强

  据悉,“医调委”不是政府部门,而是中介性的社会组织,是三方调解机构。

  相关负责人解释,“医调委”是完全独立于医患双方的三方中立性调解机构,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消除以往患方对医方的解释和医学鉴定的怀疑和不信任。而且,能够解决因为信息不对称而造成双方矛盾对立的问题。

  那么,这个“中间人”如何为医患双方服务?记者了解到,医调委调解医患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在接到医患双方调解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医患双方是否受理。

  而且,应当在当事人材料提交齐全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案。但双方当事人申请或因医患纠纷调解情况确有需要的,可以延长三十个工作日。经延长仍不能结案的,可以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其他部门处理。医患纠纷调委会还要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医患纠纷防范建议,并组织医疗机构进行医患纠纷防范培训。

  另悉,面对逐年增加的医疗纠纷案件现象,合肥包河区其实早在去年5月份就率先在本区医院密集的芜湖路成立了“包河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暨芜湖路街道医患关系联调中心”。自联调机制启动以来,已成功调解医患纠纷1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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