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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始启动学生投保工作

时间: 2013-10-18 09:53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

  孩子们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他们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学习环境等一切问题,都引起着家长、老师乃至全社会的重视,记者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深圳2013-2014学年度学生保险(包括学生社会医疗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投保工作现已开始。深圳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在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可获得财政的全额补助。

  无计生证明不享补贴

  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由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购买。2013学年度医保参保人实际缴费190.13元(计算办法: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为缴费标准,即4918×0.8%×12=472.13元,其中财政补贴282元/人)。未能提供深圳计生部门的计生证明的学生不享受财政补贴,472.13元全部由监护人负担。

  若孩子首次在深圳申请参加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在接到学校参保通知后,可登录www.szsi.gov.cn,点击“个人网上申报”中的“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选择“一、少儿医疗保险个人网上申报系统”中的“首次参保登记”,输入身份证及姓名后登录进行信息录入。

  而无论孩子是续保还是首次参保,从2013年11月起,均可登录www.szsi.gov.cn网页中的“社保在线服务”中的“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操作系统”,输入孩子的身份证号、姓名、扣款账号,进入“缴费查询”查询本年度缴费到账情况。

  低保家庭学生可获补助

  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由学生家长、财政、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按1∶1∶1比例分担,保险15元,其中学生家长支付5元,财政、基金会各补助5元。深圳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在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可获得财政的全额补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身亡、残疾、烧伤或需要进行医疗救治的,保险人依保单约定给付保险金或赔付医疗费用。保险金额为身亡、残疾或烧伤赔偿金额累计最高为1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金额为1万元每人。责任期限一年,为2013年9月1日0时起至2014年8月31日24时止。

  据了解,自2012年至2013年度,由政府出资为学校购买的校方责任险参保人数151.76万人,意外险参保人数144.84万人,投保率由上一年的91%上升至95%。一年中“双险”共理赔12477件。

  据报道,在我国学校内发生的学生意外伤害致残事件频频上演,再次,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对孩子们多一点关爱,同时呼吁学校及老师多一点责任,不要让祖国的花朵还未绽放就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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