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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岁老人送医院输血 医院要求先让家属献血

时间: 2013-07-23 09:46  来源:华商报   编辑: 媛媛

  本报宝鸡讯(记者孟岩)母亲住院需要输血,前两次都很顺利,第三次却称“现在血源紧张,拿到献血证后才能输血”。无奈,扶风县的宋先生次日献血后,拿到献血证,母亲才顺利输上血。

  家属:耽误了病情怎么办

  宋先生的母亲78岁,患有重度贫血,7月6日,母亲因病重,进入扶风县人民医院治疗。

  根据医院记录,宋先生的母亲分别在7月6日、8日、13日进行输血,每次400毫升。宋先生说,前两次输血很顺利。第三次输血本该在12日进行,但输血科工作人员却对他说:“现在血源紧张,你去献血,拿到献血证后我们才能输血”。无奈,他在13日献了200毫升血,拿着献血证,医院才给母亲输了血。

  宋先生说:“医院只说血源紧张。我献血是义务的,我母亲输一次血就要420元。就算真缺血,为什么我拿着献血证就有血了?万一耽误了病情,谁负责?”

  在输血科外,病人家属李先生表示也遇到了拿献血证才输血的事,由于他以前献过血,拿来了献血证,医院才给输了血。

  不是不输 只是献血的优先

  扶风县人民医院输血科工作人员吴敏说:“确实没有规定说必须有献血证才能输血,只是家属献过血的病人优先输血,这也是为鼓励大家献血。”

  吴敏介绍,“目前医院用血由宝鸡市中心血站统一调配,每周二、五送来,有时一个血型只送一袋血,还要保障危重病人及孕妇用血,我们也很头疼。13日,医院还组织37位职工献血。每袋血的使用期只有35天,过期就不能用了,怎么可能不给病人用?”

  据扶风县卫生局医政股干事赵富良介绍,有献血证才输血不合适,也没有政策依据,目前扶风确实缺少血源。县卫生局及医院一直提倡“互助献血”,即病人的家属、朋友献血后,由医院调配,效果并不理想。宝鸡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介绍,对于无偿献血的公民,献血量累计在1000毫升以内者,献血后的3个月起,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照实际献血量的五倍免费用血。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自献血日起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照实际献血量等量免费使用。而献血量累计满 10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其配偶、父母、子女按照献血量等量终身免费用血。

  律师房立刚认为,医院提供医疗服务,患者购买医疗服务,两者是平等的,医院不应以“血源紧张”为由拒绝或延期为患者输血,患者不满可向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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