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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包河区三无人员将免费享受医保待遇

时间: 2013-07-02 17:19  来源:合肥日报   编辑: 柳长街

  记者昨天从包河区民政局获悉,该区《城市“三无”人员救助暂行办法》日前出台,有望于今年8月1日正式施行。区级政府出台具体文件细化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办法在我省尚属首次。通常三无人员指由民政部门收养的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公民。

  据悉,符合该区认定的城市“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将能够在吃、穿、住、医、教、葬等方面享受到从生活照顾、物质帮助到精神慰藉的全方位救助。

  经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等环节认定符合条件的,将由居(村)委员会与申请人签订包河区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协议,并发放统一的救助证。

  目前,该区已开通认定渠道,要求享受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待遇的,可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智力残疾等无法表达意愿的,可由居(村)民委员会或者监护人代为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基本生活救助将按照标准给予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合肥市城市一类低保待遇,再上浮200元;对城市“三无”人员的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经济救助;免费为城市“三无”人员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医保统筹后的个人自付费用也将由区、街两级共同承担;除保障孤儿义务教育外,对义务教育之外所受全日制教育(研究生教育阶段除外),在享受学校相关救助政策的基础上,为必须缴纳的学费、住宿费等相关常规费用全部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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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费救治“三无”人员725人次

  在长春市西广大街与辽宁路交会处附近,一名男子突发哮喘倒地。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按照救助“三无”人员相关规定将他免费送到医院,这名男子只是急救人员免费救治的“三无”患者之一。

  省十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

  8月14日,记者从长春急救中心了解到,从2012年1月1日至今,长春急救中心共免费救治“三无”患者725人次。据统计,为救治这些“三无”患者,长春急救中心已投入费用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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