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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

时间: 2013-11-29 10:55  来源:健康报   编辑:

  近几年,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人们的健康意识逐渐增强,人们对医疗服务等各方面的需求增大,这给医疗机构的发展带来了机遇。

  福建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医疗机构设置3年规划要求,各地合理控制公立医院特别是城市公立医院的规模和数量,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市、县(区),原则上不再增加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重点调整床位结构和布局,盘活乡镇卫生院现有床位,提高使用率。

  该省卫生厅医政处负责人介绍,自2011年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把扩充医疗资源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投入力度,截至2012年年底,全省共有三级医疗机构42家,医疗机构床位数共有13.92万张,其中公立医疗机构床位12.64万张,占90.8%;民营医疗机构床位1.28万张,占9.2%。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省三级医院要达到65家,医疗机构总床位数要达到16万张,其中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要达到3.2万张,占20%。

  规划要求,全省各地根据城市新区扩大和行政区划调整等情况进行重新布局,详细规划现有及拟新增医疗机构的类别、规模,避免重复建设,同时优先支持发展精神、儿童、妇产、老年等专科医院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新兴健康服务机构,加强综合医院薄弱学科建设。

  目前,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迅速,政府大力支持医疗机构的发展,同时也加强了对医疗机构各方面的管理和监督,旨在为群众创造安全、良好的医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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