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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社资医疗机构将可自主定价

时间: 2013-11-15 15:26  来源:华商报   编辑:

  近几年,我国医疗事业发展迅速,为了满足群众们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国家大力增加医疗机构的建设,并且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支持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

  日前,陕西省物价局官方微博“陕西物价”发消息称,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联合发文,以后社会资本举办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其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自主定价,不再实行备案管理。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在价格监督方面,这些机构以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日前,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在此文件发布之前,按照省物价局、省卫生厅有关规定,社会资本举办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本着公平合法、诚信实用、质价相符的原则,自主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并报同级价格、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收费。文件发布以后,社会资本举办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自主定价,不再实行备案管理。

  对于这些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很多市民提出自己的担心,谁来监督他们制定的价格呢?对此,省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制定的价格必须向患者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此项规定出台后,许多市民都会认为少了政府的监督,那些民营医院会不会肆意抬价?对此,专家称,市民不必过于惊慌,因为群众是医疗机构的“衣食父母”,订的价格脱离了正常的标准,社会的监督势必会让民营医院发展停滞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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