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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试点医疗责任保险新模式

时间: 2013-09-10 10:57  来源:新华网   编辑: 媛媛

  近日,中国人保财险长宁支公司与长宁区卫生局、长宁区司法局联合签署《上海市长宁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衔接三方合作协议》。这意味着长宁区16家公立医院将率先开展医疗责任保险新模式的试点工作。即将步入第十二个年头之际,上海全市统保的医疗责任保险迎来了新模式试点的启动。以《侵权责任法》为赔付依据,成为此番试点的最大“亮点”所在。

  上海医疗责任保险全市统保工作始于2002年,由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独家承保。

  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法律环境和医患纠纷处理方式的变化,原有的医疗责任险合作模式已不能完全满足医患双方的需求。为有效化解医患纠纷,尽最大可能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在医患纠纷中的风险分担功能,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历时一年,在与长宁区 16家公立医院进行了反复交流、沟通、协商,并在此基础上正式展开新模式试点。

  相对于原有的医责险合作模式,新模式下的医疗责任保险拥有三大“亮点”。首先是以《侵权责任法》为赔付依据,大幅提升了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险责任数倍增加。

  在保险理赔中全面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无缝对接,也是新模式的亮点之一。对于请求赔偿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医患纠纷,将启动人民调解机制进行调解,对于请求赔偿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医患纠纷,将特别申请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调解。

  此外,新模式下理赔流程将进一步简化,服务也更为全面快捷。据悉,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的赔案,只需医疗机构提供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和医疗机构支付凭证或患者、家属签字收据即可进行理赔。而医疗机构自行与患者及家属达成调解的赔案,在上述基础上增加医患双方协议书和患者家属身份证复印件。

  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方面透露,为更好地零距离服务医疗机构和患者,公司还专门派出两名资深专职人员提供全天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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