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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障碍,随着食品安全事件的不断上演,人们对食品的要求越来越高,其实人们除了要格外注意食品本身的安全外,食品包装、塑料袋的安全隐患更大。
不少市民习惯在小餐馆就餐打包,滚烫的麻辣烫、面食往往套上塑料袋就被带走;还有一些小餐馆,将塑料袋直接套在碗上,提供给食客,这看似卫生,实际情况到底如何呢?
11月13日下午,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餐饮服务环节禁止使用塑料袋套碗行为专项行动”。针对上述问题,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套袋碗”才是放心碗?
在一些市民看来,“碗上套个塑料袋,最起码感觉比较放心。”在解放东街的一家麻辣烫店内正在用餐的市民对记者说,刚出锅的食物,温度很高,直接倒入这种塑料袋里,肯定对健康不利,但是偶尔吃一次也无所谓。另一名吃凉皮的市民也表示:“凉皮应该没啥事儿。”
碗上套个塑料袋,这种现象在一些小餐馆并不少见。一些市民早已习惯,“我们有的选吗?长期以来不都是这样吗?”也有市民对小店里的消毒碗柜不放心,在他们看来,“套袋碗”才是放心碗。”
记者采访了解到,市民作为消费者,对于塑料袋套碗、打包时正确使用塑料的概念很是模糊,同时餐厅经营者为了降低成本,不用洗碗,也乐得使用“套袋碗”。
在采访中,一位经营麻辣烫的老板还表示,如果打包另收钱的话,会影响生意,“我们曾经批发了一堆一次性餐盒,可是很少有人接受,一碗凉皮才5元,谁还愿意再加1元打包。像这种超薄的塑料袋,一百个也不过几块钱。”
“套袋碗”最高可罚两万元
出于对市民安全健康的考虑,未来一个月,宁夏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开展拉网式检查,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塑料袋套碗和非食用级塑料袋盛放出售直接入口食品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如果市民在就餐时遇到套碗现象,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监督电话96331投诉。
据介绍,此次整治活动将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麻辣烫店等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和餐饮类食品摊贩,明确禁止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塑料袋套碗,禁止使用非食品级塑料袋盛放出售豆浆、油条、酿皮、烧烤、串串香等食品。
检查或接受市民投诉后,只要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有上述行为的,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不合格塑料袋或由医疗垃圾制成
针对一些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塑料袋套碗现象比较普遍,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的现象,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邀请食品安全方面的专家为市民答疑解惑。
宁夏大学食品科学系教授邵佩兰表示,“套碗的塑料袋大多属于聚氯乙烯塑料袋,含有大量的稳定剂、增塑剂,遇热或接触到油脂性食品时会迅速渗出并转移到食品中,危害市民健康。”
宁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高级工程师邢雅琴表示,不合格的塑料袋很可能是由医疗垃圾、废旧塑料制品制成的,含有大量的有害成分。她给市民支招:“打包”时使用塑料袋,塑料袋是否合格,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一看”“二摸”“三听”。
■小常识
“一看”:国家规定用于盛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塑料袋,必须符合食品级要求,且注明“QS”标志和“食品用”,还有材质名称、安全环保声明、执行标准代号、塑料袋规格型号厚度、承重以及生产企业信息等。
“二摸”:用手抚摸熟料袋表面,很光滑的是无毒熟料袋,发粘、发涩的是有毒熟料袋;
“三听”:用手使劲抖动熟料袋,声音清脆为无毒,声音闷涩为有毒。
目前,许多市民为了便于携带,往往会用塑料袋装各种食物,以为把食物用塑料袋包起来,食物就会多了一层保护膜,其实未必,专家建议市民尽量少用塑料袋盛装熟食,如果长期使用这样的塑料带装食物,轻者会引起头晕、恶心等不适,重者会导致中毒,影响人体健康。
近日,有调查显示,目前胃肠病的发病率已超两成,而且据优秀医院内科专家透露,五十岁以上的男性现在已经成为胃肠疾病最容易患上的人群,所以专家建议,45岁以上每年要进行定期检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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