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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300种药公布零售价 违规可打12358举报

时间: 2013-12-16 17:48  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 媛媛

  近日,市发改委在官网称,高达300多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将于12月25日开始执行,任何经营单位不得高于最高零售价销售药品。消费者可在市发改委网站上查询到各药品最高零售价,若在药店或医院遇到相应药品的售价高于规定的最高价时,可以拨打12358热线举报。

  此次公布的300多种药品包括西药和中成药,包含不少日常用药。针对药品的不同规格此次也分别给出了最高零售价,如日常用于消炎抗病毒的阿莫西林胶囊,规格为500mg×30粒/盒(瓶),最高零售价格为15.6元;规格为500mg×50粒/盒(瓶)的,价格定为25.5元。在中成药常用药方面,规格为0.4g×60粒/盒(瓶)的双黄连软胶囊,最高零售价格为34.6元;规格为0.4g×36粒的牛黄解毒软胶囊 ,定的最高零售价为17.7元。

  在此次公布的药品最高零售价中,一些药品的通用名和规格基本一致,价格却有很大不同。比如阿司匹林肠溶片,规格同样是100mg×60粒/盒(瓶),一种最高零售价为8.3元,另一种则为34.7元。对于这一情况,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最高零售价定为34.7元的阿司匹林肠溶片,在表格备注栏有“增加适应症”的字样,这意味着这种药品增加了适应症,企业付出了更多的研发和生产成本,因此最高零售价也有所提升。

  此外,这批最高零售价中还出现一些 “单独定价”,部分药品价格后备注了药品企业的名称,如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等,这些药品为专利药或者原研药,被单独定价。所谓原研药,即指原创性的新药,经过对化合物层层筛选和严格的临床试验才得以获准上市。

  对此次公布的300多种药品,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此次公布的价格,违者将被依法严肃查处。消费者如果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以保留好购买药品的发票,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记者 林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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