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找医院 | 找医生 | 专家答疑 | 在线咨询 | 百科 | 新闻 | 电话咨询 | 疾病库 | 图库 | 专家访谈 | 经验分享

您的位置:新闻 > 湖南新闻 > 权威发布 >

调查称长沙敬老院过节探视不足三成

时间: 2013-10-14 14:52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

  “常回家看看”这首歌曾经传声于大街小巷,勾起了儿女们想家的心,巴不得天天守在父母身边。而如今,常回家看看却似乎成了外地儿女们的一种奢望。不少压力大、离家远、无假期的年轻人仍表示“难回家看看”。即便有法律约束,人们依旧对子女“常回家看看”颇感悲观。

\

  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专家周可达说,立法的出发点虽好,但“现实颇为复杂”,法律本身缺乏细化,“如何传承发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美德确实是个问题。从目前来看,这一问题尚未能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10月13日,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施行后的第一个法定老年节。记者调查了长沙10家敬老院机构,统计节日当天老年人被看望的数据后发现:被亲属探视的老人不足三成,较往日来访量相比,变化甚微。

  【现象】

  家属一个半月看望一次

  每晚9点前睡,早上7点起床,因行动不便,每天的娱乐就是窝睡在椅子或床上看电视——这是郑爹的晚年生活。

  今年8月,69岁的郑爹住进岳麓区望江楼老年公寓。去年5月,因脑血栓中风,郑爹的双腿至今没知觉。住进老年公寓后,郑爹说,“生活算不上好,也算不上不好,凑合着过。”

  郑爹有一个儿子,常年在福州工作,不能经常探望老人,“现在社会竞争压力大,儿子在外工作不容易。如果他能平时给我打个电话,回长沙了有空能来看看我,我就很满足了。”

  郑爹的儿子郑先生从2002年起一直在福州一家民营企业从事销售工作。结婚后福州、长沙两地跑,“妻子和两个小孩在长沙陪着父母住,我一般一个半月回来一次看看家人。”然而,因小孩教育问题,郑先生决定让妻子和孩子迁至福州一起居住。

  “没想到,父亲去年中风了。”郑先生说,将父亲送往养老院实属无奈之举,“妈妈身体也不好,子女也不在身边,父亲更不适宜长途跋涉来福州生活,水土也不服。”

  “看望父母本身属于道德范畴,立不立法并不能让子女对父母的反哺发生多大改变。”郑先生无奈地说,每一个半月看望父亲的频率并不会因为“常回家看看”的实施而更改。

  郑爹的护工李女士说,“比起院里其他32位老人的子女,郑先生来探望的次数虽不算多,但会经常打电话来询问老人的情况。”

  【调查】

  老年节探访率不足三成

  在老年节这一天,子女未来敬老院看望老人的并不只郑先生一人。截至13日15时,记者走访了长沙各区县10家养老机构,发现子女探望老人的比例不足三成。

  13日上午,芙蓉区燕山街常青树老年公寓,83岁的姚钟英参加完公寓组织的重阳文艺演出后,独自回到房间准备中餐。她住进这里已3年,大儿子定居成都,小儿子在澳大利亚安家。

  姚钟英出生在南京,兄弟姐妹也都在南京定居,亲戚曾多次提议让她回南京,虽心生向往,但因经济原因,姚钟英只能留在湖南。

  常青树老年公寓副院长叶小兰说,目前这里住有100多位老人,像姚钟英这样子女不在长沙的老人只有两位,大部分的老人子女会时常来看望。不过,老年节这天只有十多个家庭来看望或接走老人过节。

  天心区青山居家敬老院周院长称,该院有28位老人有子女,大部分在长沙,但当天仅有5家人来探望。

  坡子街街道老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15位有子女的老人中,也只有5位老人得到家人陪伴。

  长沙市第二福利院内,52位老人仅有1位被接回家过节,3位与家人吃饭后送回。

  【专家】

  立法不为批判,实为鼓励

  “常回家看看”原本是传统美德,有人认为,作为基本道德要求,却用法律的形式进行规定,这是一种退步。对此,省社科院社会学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杨盛海教授并不赞同。他认为,立法的目的之一,是给老年人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借鉴和手段;其二,是期待大家能遵循着这条道德底线,对父母能更加关爱。“这种规范性的立法,是每位老年人都可能会用到的。”

热点文章

我国胃肠疾病发病率已高达20%
我国胃肠疾病发病率已高达20%

近日,有调查显示,目前胃肠病的发病率已超两成,而且据知名医院内科专家透露,五十岁以上的男性现在已经成为胃肠疾病最容易患上的人群,所以专家建议,45岁以上每年要进行定期检查。[详细]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