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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重病是上海居民家庭支出型贫困的首因

时间: 2013-09-10 11:54  来源:国内新闻网   编辑: 媛媛

  中新社上海9月1日电 (记者 郑莹莹)上海从9月1日起,全面实施《上海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国内内地率先探索如何救助因患病支出过大而导致贫困的家庭。

  上海1993年就开始率先探索低保制度。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姚凯告诉记者,此次民政部要求上海试点,若效果较好,有望在国内推广。

  大重病是上海居民家庭支出型贫困的首因。姚凯介绍,根据上海市民政局2012年对3个试点区的调查情况,因病致贫型占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比例超过98%,困难程度也远超由教育或者其他因素所造成的贫困。

  根据该《办法》,上海市城乡居民因患病导致自负医疗费用支出较大、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将由政府给予基本生活保障。姚凯表示,《办法》主要解决的是“吃饭”问题,定位于基本生活救助而非解决其医疗费用支出,主要是解决申请家庭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及水电燃气等费用需求。

  《办法》对申请家庭的财产规定限额,如“3人户及以上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又如“有商铺或轿车者不得申请”等。

  《办法》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其实施也意味着上海“核贫”有了新标准,从以往主要以“收入”为贫困准绳,到探索辅以“支出”为导向的更为精准的扶贫帮困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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